编辑同志:
我是一名少妇,婚后夫妻性生活不是很和谐。丈夫总是认为我们在行房事时,我没能很好地迎合他的需要。请问:在夫妻两性生活中,我是否真要一味地去迎合丈夫的种种需要吗?
合肥唐倩
唐倩:
你好!配合和迎合,两者是有区别的。性生活时,夫妻相互配合,这在任何情况下都是必需的、正确的。但是对于迎合对方,则需要作具体分析。
夫妻双方在性问题上常常是不一致的。例如,一方性欲较强,要求较多,另一方性欲较弱,要求较少;一方喜欢在晚上就寝时过性生活,另一方喜欢在半夜或是早晨;一方喜欢动作强烈些,另一方则喜欢轻柔些……等等。对于这些问题,夫妻双方应该进行坦诚的交流,让对方明白自己的需要和爱好,以便相互配合,相互照顾。有些方式方法问题当然可以改进,有些差异则需要相互谅解,相互照顾。例如,双方性欲有差异,则可以想办法使性欲弱的一方提高兴趣,同时强的一方适当降低要求。双方寻求出一个最佳的中间点,使双方都能较为满意。
这种相互配合是每一对夫妻都有所经历,只不过程度不同而已。相互配合的目的是使双方相互适应,使夫妻性生活美满、和谐。
可是,迎合就不同了,它往往是一方对另一方勉强的、无原则的迁就,这是持久不了的。完美的夫妻生活应该是双方快乐,不仅是一方在生理上获得了满足,而且从对方的快乐中获得自身精神上的快乐,并且在生理上也进一步获得快乐。勉强对方而获得的性快乐不是真正的快乐。从根本上说,对巩固夫妻关系也十分不利。因此,在夫妻之间要有相互谅解与相互配合,而不是迎合。
吕斌(医学教授、主任医师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