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八)重庆市两大学生因女方怀孕被开除,家长诉校方侵权
2003年元月,广泛受到社会关注的“女大学生怀孕被开除”事件中的当事双方———重庆邮电学院的李静、张军(均为化名)分别接到了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行政裁定书,驳回李静、张军要求学校撤销处分决定的起诉。
专家点评:
此事引发的是对大学生的性权利、受教育权的讨论。现代法律对个人而言,法律不明文禁止的,都是可行的。对政府机构而言,凡是法律未授权的都是不能做的。此外,立法,不得违背法治的如下基本原则:政府机构及其他组织的规定、决定及协议不得违背法律。可惜,这个基本常识却被大学视而不见。
从伦理上讲,在21世纪还有向校方报告自己病人隐私的校医、有做出开除决定的校长及相关教师,是中国医学与教育界值得反思的。
(九)中国电影拟实行分级制
2003年7月,中国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电影局联合电影频道召开媒体通气会。会上,电影局副局长吴克宣布,7月起将在全国随机选择2060名电影观众进行电影调查,观众的声音将成为政府部门决策电影分级制、开办付费电影频道等项目的重要参考意见。2003年11月,从金鸡百花电影节中国电影导演协会恳谈会中传来消息,称中国电影制度将有重大变革,包括和香港合作拍片政策进一步放开,上海等几个城市取得影片自审权、电影分级制即将出台等。
专家点评:
看起来很小的变革,可能会逐渐引导出大的变革。什么东西就怕没有定位,如果有了定位,就会有走出定位的规则。分级制不可避免地会带给电影创造更大的自由,包括涉性情景的自由。也许由此开始,随意地以“色情”或“镜头暴露”为口实的封杀便难以进行了。文化生产的管理,应该随着社会的发展而成熟起来,不应该老是幼儿园小班了。
(十)沈阳警方捣毁“交换情人俱乐部”
2003年6月,沈阳市和平区某派出所高教导员带领6名警员突袭南湖大酒店1312房间,将涉嫌“交换情人”淫乱的当事人当场抓获。据当事人———某名牌大学研究生毕业的王宏(化名)交待,他在国外见到这种“交换情人俱乐部”,回国后为寻刺激,开始找“志同”者,在沈阳荒唐地搞起“交换情人俱乐部”。
专家点评:
报道中说:“类似的事件在国内亦非首次”。也就是说:也许不会有人再怀疑中国正在经历性革命了。上世纪六七十年代西方性革命中有的形式,中国现在几乎全都有了。
现在较少有人明确地反对法律的公、私领域之分。但法律的公、私领域的界限应怎样划分呢?无界限的法律怎样执行呢?在现代的市场经济社会与法治社会中,私领域的确定、私权利的认可是十分重要的。这就是马克思在《共产党宣言》中所说的“个体和联合体”的结构。
在这种结构中,个体是第一位的,马克思说:“每个人的自由发展,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。”因此,如果你认为一个在私领域中的、不侵害别人权利的行为也影响“社会”,那么私领域的边界又在何处呢?
更重要的问题在于,在今天具体由谁来代表国家和“社会”来做出规定呢?现代法治的一个原则就是:人的基本权利是法所不能剥夺的。法律不是赋予了人的这些基本权利,而是认可和保护人的这些基本权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