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了给过热的房地产市场降降温,最近国家连续出台了调控政策,将房屋交易营业税征收范围,从购房2年扩大到5年之内,又规定转让房屋要交纳1%到3%的个人所得税。
房产新政正式实施的前几天,房产交易大厅里挤满了人,大厅外也排起了长队,在新政实施后的第一天,前一天还人头攒动的交易大厅马上变得冷冷清清。以北京为例,8月1日到7日,二手房交易下降了18.6%,而另一个奇怪的数字却在急剧上升,南京新政实施后,办理房屋赠与的数量比去年同期大涨2.6倍,最高的城市增加了4.7倍。其实,办理房屋赠与数量急剧上升,原因很简单,就是为了以此避税。
今天我们要讲的是一件发生在天津的卖房怪事。家住天津市河西区的冯女士,前不久在房管局查看自己的卖房档案时,竟然发现自己已经“因病死亡”,档案里面不仅有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,而且还有自己签名的遗嘱。一个大活人好好的怎么会变成死人呢?我们的记者前往天津进行了调查。
房产中介玩起了“大变活人”
经过多次联系,当事人冯女士最终同意在一个公园里和记者见面。看到身体健康的冯女士,记者怎么也无法把她和一个已经死亡的人联系起来,冯女士告诉记者,这件事情发生后,她的正常生活都受到了影响,她不希望面对记者的镜头。
天津市民冯女士:“这一个多月来,这件事把我折腾的吃不好,睡不好,精神恍惚。”
今年51岁的冯女士在一家银行工作,一直过着平静的生活,然而从今年6月份开始,这种平静的生活突然被打破了,6月26日,她到天津市河西区房管局档案室,查看自己的房屋过户手续,意外地发现,在她的房屋产权变更档案里,竟然有她的死亡证明和遗嘱。
冯女士:“当时看到这个脑袋都气炸了,我一个活生生的好人,竟然变成了死人。”
得到这个消息,冯女士一家都十分气愤。第二天一早,冯女士的家人再次来到河西区房管局,房管局的人员向他们转述了死亡证明和遗嘱的详细内容。
冯女士亲属杜先生:“死亡证明是由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开出的,她的死亡原因是呼吸衰竭。”
杜先生告诉我们,遗嘱上不仅有冯女士的签名,还有她的手印。内容就更离奇了,一个比冯女士小不了几岁的王女士成了继承人,本来陌生的两人也成了表姐妹关系。
杜先生:“由于冯女士长期患病,王女士一直悉心照料,然后冯女士决定,事后把这房子送给王女士。”
好好的人被说成死人,房子也被无偿赠送给一个陌生人,面对这样的死亡证明和遗嘱,冯女士一家怎么也无法接受这个事实。
明明是活着的人,在房管局的档案里,却变成了死人,明明是自己家的房子,却被无偿送给了一个陌生人,冯女士一家也搞不懂,这件不可思议的事情怎么就发生在他们身上了。其实,事情还要从今年年初冯女士卖房子开始说起。
“巧”变70万
2002年,冯女士在天津市云水园小区购买了一套二居室的商品房,尽管2004年,她就拿到了房产证,但是由于这里距离自己上班的地方太远,冯女士就一直住在市区的旧房子里,这套118平方米的二居室,就成了堆放杂物的地方。
杜先生:“2006年年初,他们准备出售这套房。”
参照周围房子的价格,冯女士觉得自己这套118平方米的两居室最少也能卖70万元,于是她按照70万元的价格,在几家中介公司进行了登记,3月中旬,一家叫北洋未来的中介公司找到了冯女士。
杜先生:“他主动找到我们,说他可以帮助我们联系买房的人。”
在经过两次看房之后,一个姓张的夫妇看中了这套房子。4月1日,买卖双方和中介公司,一起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,合同约定,房子的净价格为70万元,办理过户手续所需的3万元由买房人承担,签订合同的当天,冯女士就把自己的房产证交给了中介公司。
杜先生:“三方约定在整个买卖的手续办完之后三日内,由中介公司把房款交到我们手里,然后我们给买房人腾房。”
4月18日,买房人张先生把70万房款付给了北洋未来公司,这样买卖双方的房产证、房款都齐了,就等着三方一起到房管局办理过户手续了。4月21日,三方一起来到河西区房管局办理过户手续。就在这个时候,买房人张先生得知,办理过户手续所交纳的费用接近7万元。
张先生夫妇:“多了将近4万元钱,多那个钱我再买新房都有了,我们就想退钱,跟小白(中介)商量,我们退钱不做了。”
原来按照去年国家税务总局、财政部、建设部关于加强房地产税收管理的通知,个人购买住房不到两年转手交易的,要全额交纳营业税和附加税费。冯女士的这套房子,拿到房产证的时间还不到两年,需要交纳5.55%的营业税、3%的契税和0.5%印花税,再加上登记费、手续费,过户所需的费用接近7万元,而当初北洋未来公司给张先生承诺的过户手续费用是不到3万元。
就在这个时候,买房人张先生的一个朋友提出建议,双方可以采取赠与的方式进行交易,因为按照房屋赠与的规定,可以免交5.55%的营业税。
杜先生:“我们当时就当场拒绝了,张先生就说,如果这样他这房子可以不买了。”
由于在过户手续费用上存在分歧,两家人不欢而散,眼看就要成交的买卖就要失去,中介公司开始给两家人做起了工作。
张先生妻子王女士:“6月27日通知就还维持那样,我们想办法。”
北洋未来公司同意只收取3万元的过户费,并给张先生写下了一张收条。
杜先生:“到5月初中介公司给我们打来电话说,他们工作做通了,一切没有问题。”
5月10日,三方再次来到了河西区房管局,当场签订了天津市房管局正式的房屋买卖协议,之后,冯女士夫妇和张先生夫妇先后离开了房管局,只留下了北洋未来公司的人员在办理过户手续。6月7日,也就是一个月以后,张先生夫妇顺利拿到了房产证,然而冯女士的房款却没有按时拿到。
杜先生:“我们就连续给中介公司打电话。”
然而此时的北洋未来公司却一拖再拖,从6月10日推到12日,又从12日推到14日,6月14日一早,准备去取房款的冯女士,又接到了他们的电话。
杜先生:“给我们打电话说,别来了,来了也没有用,这钱我们给花了,公司账上只有3万元钱。”
房产中介的承诺价值70万元?
冯女士卖房子,本来是一笔再平常不过的房屋交易,但是在北洋未来公司手里却变的一波三折,作为房屋中介公司,北洋未来怎么敢拿着别人的房款,说花了就花了呢?这件蹊跷的事情,与冯女士房屋过户档案中的死亡证明和遗嘱又有什么关系呢?我们的记者继续到北洋未来公司进行了调查。
当记者来到位于天津市和平区电台道的北洋未来公司时,发现左边门上的大牌子已经换成了先锋地产,但是在办公室里,记者仍能看到北洋未来的痕迹。
记者:“北洋未来和先锋是什么关系?”
北洋未来公司工作人员:“下级公司吧,人才和中介都有的。”
当记者说明来意,希望能够采访经办过户手续的人员时,这里的工作人员开始否认和北洋未来的关系。
先锋地产工作人员:“我们这不属北洋未来公司,两家共用一个卫生间。”
记者:“这三家就有一个卫生间,是一个公司吗?这三家是一个店吗?”
先锋地产工作人员:“不是,先锋和21世纪怎么会一个店呢。”
但是记者在21世纪不动产北洋未来加盟店里,看到这里使用的“求购信息登记表”,就是先锋地产的登记表。
记者:“你们为什么都共用一个登记表呢?”
先锋地产工作人员:“都是先锋地产,这我们也不清楚,我们只是在这工作,其他的事情要问相关的领导。”
这时同来的杜先生告诉记者,一个叫李萌的经办人员刚刚躲进卫生间。
先锋地产工作人员:“那是他的事,跟我们也没关系,她在卫生间躲着也不是事,我都不认识她。”
记者:“不认识她是吗?在这里你们之间还互相说话,说不认识她。躲在卫生间没什么意义吧。”
那么北洋未来公司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公司呢?在天津市税务部门,记者找到了它的注册资料,据了解,这个叫吴昆的企业法人代表,曾经因为侵害商业机密的嫌疑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,今年4月份刚刚取保候审。
据了解,这个叫吴昆的人,在天津市和平区电台道这个地方,注册了两个公司,一个叫北洋未来,一个叫先锋地产,北洋未来后来成了21世纪公司的加盟店,买房的张先生告诉记者,当初正是看中了21世纪的牌子,他们才相信了北洋未来公司。
买房的张先生告诉记者,当初在看房子的时候,北洋未来的经办人员一直称是房主冯女士的亲戚。
买房人张先生:“基本上都谈的差不多的时候,后来他们就提出来一个,咱们找个中介吧,我说找中介干吗,你们不就是卖房的。”
这些自称是冯女士亲戚的经办人员告诉张先生,找一个知名的中介公司,买卖双方都比较放心,于是张先生跟随他们来到了21世纪加盟店,也就是北洋未来公司。
张先生:“后来到那去一看,这时候那个姓白的经理才承认她是21世纪的。”
正是看中了21世纪大公司的信誉,张先生才相信了北洋未来的经办人员,并签订了购房协议,出事之后,张先生给21世纪天津区域总部打了电话。
买房人张先生:“当时一个法务部的一个姓张的说是在2005年跟他们解除关系了,我就问他解除关系了,为什么他那牌子还在挂着呢?他说现在有些法律程序还没履行完。”
在北洋未来公司,记者看到,这里依然在使用着21世纪的牌子、21世纪的合同文本,而且工作人员的脖子上,还挂着21世纪的胸牌,现在想起来,张先生认为,正是对北洋未来的信任,使他忽略了一些细节,在当初谈中介费的时候,北洋未来就急于促成这笔买卖。
张先生:“最后好像白经理就说,不说了,不收钱了,只当这次给你帮忙了。”
按照惯例,中介公司要收取总房款的1%,作为中介费,然而北洋未来公司却分文不收,这并没有引起买卖双方的警觉。
其实,前后过程中北洋未来公司露出的破绽还不止这一处,在冯女士和张先生两家第一次到河西区房管局办理过户手续时,当时发现要比预期多交近4万元的营业税,这时候,北洋未来公司为了急于做成这笔买卖,再次承诺由他们想办法解决这笔钱,难道北洋未来公司会自己掏腰包付这近四万元税款吗?事实是,当然不会,北洋公司的这个承诺里隐藏着更大的秘密。